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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者:我心似铁 | 评论[0] | 点击[38]
由刻板的德国人想到的
在杂志上看到二则关于德国人的故事: 一则是说有无聊好事者在德国两个相邻的电话厅上分别贴上男、女,结果经过的想打电话的人男的就到“男”电话厅,女的就到"女"电话厅,哪怕“男”电话厅挤满了人而“女”电话厅空无一人,也没有男人去“女”电话厅打电话。无聊者问男行人为何不到“女”电话厅打呢?又没有人。他们回答既然这样贴上去了一定有他的道理,我们就要遵守。 二则是说一个中国游客在德国小镇游玩,结果前面出现几个德国警察,他心想自己又没做坏事,所以也没有躲藏,后来德国警察走上前面询问他是不是从XX镇来的,是不是住过什么酒店?他回答是,警察说对不起请跟我到警局一趟XX镇的镇长发了通知让我们找你。那个中国人一头雾水不知自己犯了什么罪,结果到了警察局,XX镇镇长说我们是来给你感谢金的,你是不是在我们镇捡了钱而且上交了?那中国人说是,镇长说我们镇的传统,如果做了拾金不昧的事我们镇政府将给予奖励,那中国人说我捡钱交公不是为了报酬,坚决不收,后面镇长说了你收不收是个人的问题,我们不给就是我们的过失,如果社会正义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鼓励必然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最后那中国人还是收下了酬金。 看了之后我觉得十分感慨,这就是法制精神深入骨髓的体现,我们也有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有些过于模糊不够严谨,使部分人有了曲解和扭曲的空间,而普通国民也热衷于投机取巧、耍小聪明,据说不少欧洲国家的警察见到迷路的中国人已经不太愿意施予援手了,因为有太多”聪明的”中国人为了省打的钱谎称自己迷路了。有人可能会说中国有些法律规定有问题,我觉得法律规定有问题首先要改的是法律,而不能因此掺杂个人的意志,如果这条法律规定你觉得有问题,依你个人的意志在裁决中修正了,那么也可以修正那些大多数人认为没有问题的法律,那么法律就形同虚设。举例来说,听到一则消息,有人在铁道上被火车撞死,据说现在还引用的60、70年代的铁路系统的补偿规定,只赔付几千元,依我看首先要看这条规定违不违法,再看有没有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证明此条合法有效,那首先应该依照执行,如果觉得低了,可以另立新法修正,但这次也得照此进行。还有人说“恶法非法”,我认为任何一个有大众支持的、负责任的政府制定法律的初衷肯定是为人民谋利,制定的过程中由于实践不足产生的偏差,只能通过修改来完善。至于有人说好多部门规章不合法的问题那就不在我讨论的范畴了,违法的规章应该不具法律效力。至于真有些独裁国家制定了鱼肉国民的法律,那你所要做的就不是修正法律,而是要推翻政府的问题了。 好些人一谈到中国就说法制不健全、教育缺失,从来没想过自身的问题,我们有尊重过法律吗?大的不说,我们能不闯红灯吗?我们开摩托能带上头盔吗?我们能不随地吐痰吗?我们办事能排队吗?我们又是怎么教育自己的子女,给子女做示范的呢? 我们不缺法律法规,缺得是尊重法律、严格执法的精神! 本人非法律专业,只是有感而发,所以说得毫无章法,欢迎板砖! 本文内容于 2007-12-6 10:14:45 被我心似铁编辑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老一辈德国人的主要优点是严谨和敬业。做任何事情都是一丝不苟。这种精神其实在我们国家也有。看看上海那些退休老工人的工作态度,其实也不比德国人差多少。应该是大规模生产培养出来的优良品格吧。只不过我们的年轻一代很多情况下给忽视了。
很有道理!
国外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反正在中国要办点事,大多数人第一反应就是找熟人,走后门。最后就是看谁的关系硬。 别人没有的我一定要有,大家都有的我一定要早一点得到,要多一点得到。实在没办法了才只好老老实实遵守规则。所以干什么事都要“领导挂帅”,只有领导真正地严肃起来了,谁都不给面子了,这事情就算办成了,大伙都老老实实排队吧!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希望游离于规则之外的思维方式。所以光有法制是完全不够的,总会造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这种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或者习惯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恐怕还有继续遗传下去的趋势,搞不好最后会变成中国人的一种遗传基因,那才是最可怕的。 本文内容于 2007-12-7 0:21:52 被wtvoid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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